2026年中科大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学院(苏州纳米所)工程博士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通告

发布日期:2026-04-03 浏览次数: 【关闭】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2011年我国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工程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能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

二、招生领域

2026年我院在电子信息(0854)、材料与化工(0856)、生物与医药(0860)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方向及招生导师信息可在中国科大2026年博士招生简章(http://yzb2.ustc.edu.cn//zs/2026)中选择我院-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学院(苏州纳米所)-“电子信息”或“材料与化工”或“生物与医药”专业进行查看。

三、报考条件

报考工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满足中科大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通告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https://yz.ustc.edu.cn/article/2819/177?num=-1);

2. 主要面向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的技术骨干、工程管理骨干,考生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理、工、医等门类相关学科领域背景,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优先接收参与过或正在参与国家、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的研究,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的工程技术创新与研发的考生;

3. 符合2026年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学院(苏州纳米所)普通招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中的“报考条件及要求”(http://yjsb.sinano.ac.cn/NoticeAnn/info.aspx?itemid=1615)。

四、招生程序

1. 考生于2026年4月6日-4月17日在博士报名系统(https://xspt.ust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填报内容不得含有涉密信息。

2. 请在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上传以下材料(所需模板请在系统中下载):

(1)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护照);

(2)《报考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4)《研究计划书》,系统阐述目前已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科研素养、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方向与科研设想,并说明硕士阶段工作对博士研究的衔接与支撑作用;

(5)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9)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申请证书(含申请人姓名)、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10)报考定向就业工程博士的考生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盖章的在职证明(必须至少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任职岗位、是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单位联系人员及电话等内容)和同意考生报考定向就业的同意函;

(11)思想品德证明;

(12)参与重大、重点项目证明

(13)《专家推荐信》 由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通过报名系统所发邮件链接进行签署。(无须纸质版)

除此以外,纸质材料请于2026年4月20日15:00前送达教育处,邮寄地址及联系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若水路398号教育处,电话:0512-62872676,邮政编码:215123。(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快递封面备注:XXX(考生姓名)苏州纳米所工程博士报名材料)

我院将根据各学科方向进行初审和专家组评审,择优进入综合考核。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并确保与原材料的一致性。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应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3. 2026年5月上旬我院组织统一考核,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需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2026年6月前后,中科大确定拟录取名单,经上报教育部审批、签订培养协议或调档后,拟于7月前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综合考核形式和内容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素质测试、综合面试等环节;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测试(占比50%)

要求每位考生准备PPT形式的学术报告,具体报告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面试小组成员针对考生的学术报告提问,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创造力和潜力。

(2)综合面试(占比50%)

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文素养、沟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专业实验技能,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思想政治品德和道德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英语听说能力:主要考核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可适当加入少量专业英语。

六、成绩的确定及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品德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培养和学位

全日制定向培养或非定向培养;按教育部规定,定向培养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培养生须调档至我院。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实行校企联合培养,采取“双导师制”,导师的研究领域、方向须与拟招工程博士领域相符,有该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须经过各分委员会讨论,确定具备工程博士招生资格并报备到学位办公室方可招生。工程博士采取“一人一方案”的培养形式,课程体系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设计。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在导师指导下围绕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论文答辩。通过答辩、符合学校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予标准及要求,并经过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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