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科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16-03-28 浏览次数: 【大中小】 【关闭】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本科教改,发挥我院优质科教融合教育资源在本科生培养中的作用,着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科技创新能力,结合“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从2015年开始,我院决定实施“中国科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以下简称“科创计划”),旨在提高在学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帮助在学大学生了解中国科学院和我国科技的最新进展,同时也为我院科技创新注入活力。为有效组织实施2016年度“科创计划”,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科创计划”以项目的形式,资助全国各高校中理工科专业二或三年级本科学生中的成绩优秀者。申请者需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科研探索精神,具有浓厚科研兴趣和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
二、项目申请
在校大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选择与我院相关研究所和指导教师科研方向相关的课题,申请“科创计划”项目;也可以本人自主提出的课题,在我院选择与课题相关的研究所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申请者需经所在学校同意提出申请(在学生本校可设共同指导教师)。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6-12个月。 附件为我所2016年“中国科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项目申请指南。
三、组织管理
(一)前沿科学与教育局(以下简称“前沿教育局”)根据我院各研究所应届硕士生和直博生规模,核定其“科创计划”项目经费。
(二)各研究所根据本所科技发展布局,编制发布本所“科创计划”项目指南,接受各高校大学生申请,并负责组织项目的评审、项目实施与验收等工作。研究所应为申请者提供指导教师和实践环境等支撑条件。项目结束后,获资助学生应完成项目总结(5000-10000字);指导教师和研究所给出评议意见。
(三)在组织实施“科创计划”过程中,各研究所要注意将“科创计划”与已有的“菁英班”计划、“大学生暑期实践”计划和夏令营计划等有机结合、优化设计、统筹实施。各研究所可根据自身专业领域特点和具体情况,自主确定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制定出台适合本所具体情况的相关管理办法,研究所可配备一定配套经费资助。(注:资助额度一般为1万元/人)
四、时间安排
申请者请于5月20日前将申请表报送我所,有问题请与研究生部王安秋老师联系。6月上旬,研究所将完成“科创计划”项目立项资助的相关评审工作,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者。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拟支持研究方向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