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发布日期:2021-01-06 浏览次数: 【关闭】

夏季:

1.5月8日-6月2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2.3月底,优秀博士生提前答辩提交申请材料

3.4月15日(含)前,完成论文送审,4月16日-6月30日暂停论文送审

4.5月25日(含)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完成论文答辩

5.5月31日(含)前,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整理学位材料提交至院系

6.6月3日前,各院系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7.6月中上旬,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8.6月下旬,召开校学位委员会工作会议

9.6月底或7月初,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


冬季:

1.10月10日-11月2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2.9月15日(含)前,完成论文送审,9月16日-11月30日暂停论文送审

3.10月25日(含)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完成论文答辩

4.10月31日(含)前,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整理学位材料提交至院系

5.11月3日前,各院系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6.11月中上旬,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7.11月下旬,召开校学位委员会工作会议

8.11月底或12月初,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

研究生部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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