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2024年中科大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
通知公告

2024年中科大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学院(苏州纳米所) 工程博士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通告

发布日期:2024-04-15 浏览次数: 【关闭】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2011年我国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工程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能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

二、招生领域

2024年我院在电子信息(0854)、材料与化工(0856)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方向及招生导师信息可在中国科大2024年博士招生简章(http://yzb2.ustc.edu.cn//zs/2024)中选择我院-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学院(苏州纳米所)-“电子信息”或“材料与化工”专业进行查看。

三、报考条件

报考工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满足中科大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通告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https://yz.ustc.edu.cn);

2. 主要面向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的技术骨干、工程管理骨干,考生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理、工、医等门类相关学科领域背景,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优先接收参与过或正在参与国家、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的研究,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的工程技术创新与研发的考生;

3. 符合2024年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学院(苏州纳米所)普通招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中的“报考条件及要求”(http://yjsb.sinano.ac.cn/sions/info.aspx?itemid=1397)。

四、招生程序

1. 我院2024年工程博士招生主要采取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方式。

2. 考生于2024年4月20日-4月25日在博士报名系统(http://xspt.ust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填报内容不得含有涉密信息。

3. 2024年4月25日前,考生按要求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至我院: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下载打印);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4)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复印件;

(5)2封推荐信(推荐人须为业界正高职称专家)原件(请在附件中下载)(附件1);

(6)参与重大重点项目的证明(请在附件中下载)(附件2);

(7)其他可以证明考生能力的材料;

(8)思想品德证明(请在附件中下载)(附件3);

(9)报考定向就业工程博士的考生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盖章的在职证明(必须至少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任职岗位、是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单位联系人员及电话等内容)。

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申请材料形式审查不通过,取消申请资格。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我院将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推荐信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纸质版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邮寄地址及联系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若水路398号教育处,电话:0512-62872676,邮政编码:215123。(建议使用EMS)

4. 2024年5月上旬我院组织统一考核,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需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 2024年6月前后,中国科大确定拟录取名单,经上报教育部审批、签订培养协议或调档后,拟于7月前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综合考核形式和内容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素质测试、综合面试等环节;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测试(占比50%)要求每位考生准备PPT形式的学术报告,具体报告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面试小组成员针对考生的学术报告提问,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创造力和潜力。

(2)综合面试(占比50%)

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文素养、沟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专业实验技能,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思想政治品德和道德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英语听说能力:主要考核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可适当加入少量专业英语。

六、成绩的确定及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品德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培养和学位

工程博士为全日制定向培养或非定向培养;按教育部规定,定向培养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培养生须调档至研究所。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实行校企联合培养,采取“双导师制”,导师的研究领域、方向须与拟招工程博士领域相符,有该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须经过各分委员会讨论,确定具备工程博士招生资格并报备到学位办公室方可招生。工程博士采取“一人一方案”的培养形式,课程体系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设计。


附件:

1.《专家推荐信》

2. 《参与国家重大、重点项目的证明》

3.《思想品德证明》

扫一扫关注我们